Page 77 - 行业课题成果集(20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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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成果集


               发出警告,告知其不配合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在与相关人员沟通无果

               的情况下,管理人应及时将情况反馈、上报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对有关

               责任人采取训诫、拘留、罚款、搜查、强制交付等强制措施。第三,接管工

               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应正常开展。管理人不能以交接受阻为由拖延实务中可以

               开展的其他工作,例如,可以到人民银行查询开户情况、到不动产登记中心

               查询不动产信息、到车管所查询车辆拥有信息等等。第四,为防止相关人员

               通过不配合行为有意拖延时间,图谋资产转移或其他不法勾当,管理人应及

               时采取措施对外公开声明债务人的印章、证照作废,并重新刻制与办理,迅
               速开展尽职调查,对债务人财产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第五,对债务人不配合

               的行为,管理人应进一步分析相关责任人是否存在掩盖隐匿转移财产、虚构

               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用意,必要情况下可进行专项核查。第五,如因债务

               人相关人员不配合接管导致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并给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失

               的,管理人可以起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责任。

                    (3)接管时细节处理不当的风险

                    接管时细节处理不当的风险,指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时,
               因工作细节落实不到位埋下风险隐患的可能性。例如,某房地产企业重整一

               案,该公司在重庆当地有多处楼盘项目,各项目财务、工程等资料分散保管,

               某烂尾楼项目的资料保管混乱,移交时因匆忙以口头方式进行,后发现部分

               资料遗失,导致债务人向其问责。在另一起房地产企业清算案中,债务人移

               交资料时将落款签名记载为移交当事人外的第三人,管理人未及时察觉,后

               因资料遗失双方产生纠纷。笔者实务中经常见到,管理人因对移交过程缺乏

               控制,后期与债务人发生纠纷。事实表明,接管工作中的任何细小瑕疵,在

               后期都可能被成倍放大。

                    防范:细节工作方方面面,难以穷尽,笔者针对实务工作中的常见易错
               点总结如下:①移交的规范性、严谨性,相关手续的完备性。应避免口头移

               交、交接清单与实物不符、清点核实不严谨、移交单据签字不全等情形;②

               及时接管,避免拖延,尽可能压缩股东或高管转移资产的潜在机会,对重大

               事项尽量一次性交接完成,对非重要事项可以分期、分批接管;③对债务人

               的电子计算机、保险柜、电子印鉴的登录密码和口令,应核对无误后再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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