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行业课题成果集(20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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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成果集
专业执业证书、与破产本案有利害关系(构成利害关系是指:与债务人、债
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在破产申请受理前 3 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
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现为或破产申请受理前 3 年内曾为债务人、债权人的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
系血亲、三代以内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影响忠实履责、公正履责的其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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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机构担任管理人的,可
以参照上文判断机构本身、管理人团队成员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如自查发现
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拟接受指定的个人或组织,应及时、主动申请回避并
出具书面说明。
(2)选聘其他专业机构不当风险
选聘其他专业机构不当风险,指管理人引入其他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工作
的过程中,因对后者的主体适格性、专业胜任能力等各方面考虑不足做出错
误选择,最终给管理人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实务中,管理人通常采用招投标
方式选聘其他专业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很多专业机构采取低价策略竞
标,而大多数管理人确定中标人时主要考虑收费要求,较少甚至不考虑项目
经验、专业胜任能力等其他因素。以云南某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案为例,该
案管理人低价选聘某全国性审计机构 A 时,未考虑其项目经验不足的事实,
待后者进驻并付出大量劳动后才发现项目无法推进,最后不得不重新聘请项
目经验丰富的重庆某审计机构 B,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使破产费用
无意义增加。在另一起破产清算案件中,因管理人选聘的审计机构专业胜任
不足未能充分识别财务数据中的资产转移线索,不当配合债权审查形成错误
引导,最终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
防范:第一,加强对专业机构的适格性审查。管理人在选聘其他专业机
构时,首先可以参照“四(一)2(1)”中管理人的自查要点进行审查,其
次可以从以下方面加强对后者的适格性审查:及时识别拟选聘专业机构、专
业团队成员及其近亲属是否在债务人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是否与债务人之
间存在密切商业关系;专业团队成员及其近亲属是否在债务人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其能对公司营业事务施加重大影响的职位;评价专业机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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