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行业课题成果集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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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的审计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A、核实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破产受理日的资产、负债情况核查
程序和范围,与常规审计并无太大差异,但侧重点、工作方式有所不同。
侧重点:破产受理日的审计,资产方面更多关注资产存在、权属状态及
完整性,负债方面更多关注其真实性和计价。而常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中可能更多将资产真实性和负债完整性作为核查重点。
工作方式:破产受理日审计需要利用管理人工作。如审计项目组会从管
理人团队中获取管理人接收的债权申报信息,根据申报清单核查债务人应付
类款项的账面核算情况并及时反馈管理人,以协助管理人完成债权审核确认
工作,并根据审核结果对账务处理进行调整;对于账面统计记载但未进行债
权申报的,则需要在报告中明示,以便管理人做预留债权考虑。而常规审计
中,不存在利用管理人工作的问题。
B、关注《企业破产法》规定特殊事项。主要包括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
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处理财产的行为;个别清偿行为;不受追溯时效限制行
为。
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处理财产的行为,包括:无偿
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
担保、对尚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5种类型。
个别清偿行为: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六个月内或破产申请受理后,
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行为(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不受追溯时效限制行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的出资人
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破产企业为躲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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