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行业课题成果集(20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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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成果集
要求管理人缴纳财产处置产生的所得税,最终因管理人无法缴纳税款致使破
产程序不能终结。实务中,类似问题频发,笔者发现很多管理人对财产处置
过程中的税负问题缺乏应有考虑,前置工作不足,直到税负问题完全显现才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防范:第一,财产处置前进行税收谋划。管理人应根据现有税收政策充
分筹划,谋求税收优惠,必要时聘请税务专家。以财产处置中的增值税为例,
如果管理人单纯的对某项资产进行处置,无论是拍卖还是抵债,都视同销售,
依法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和应纳税额。但如果参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将拟
处置财产与对应债权、债务及劳动力问题一并考虑,就可以按资产重组政策
享受税收优惠。第二,财产处置时与税务机关充分沟通。管理人应和债务人
所在地主管税务局就预征问题、税款征收方式、税收减免申请等保持良好沟
通。例如,在处置不动产、股权转让利得时,管理人可以向当地税务局咨询
了解预征政策和税收优惠条件,若符合条件应及时办理税收减免手续;在处
置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时,管理人如发现债务人存在账目混乱、
费用凭证不全、扣除项目无法核实等情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征收土
地增值税。实务中,管理人一定要避免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留有大额应缴未
缴税款的情形。
(5)不当参与破产衍生诉讼风险
不当参与破产衍生诉讼风险,是指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与破产相关的诉
讼案件时,因履职不当造成债务人、债权人损失,而被相关方追责的风险。
从风险成因来看,该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态度消极,不参与诉
讼的风险。其二,因组织协调不力未能参与诉讼的风险。例如,笔者实务中
曾见到,某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案中,管理人因人手紧张和工作协调不当无
法同时参与同一日的多起诉讼,后因此与债务人产生纠纷最终闹至法庭,管
理人信誉因此受损。其三,因信息不对称未及时参与诉讼的风险。
防范:第一,管理人应提高重视程度,积极参与破产衍生诉讼。《企业
破产法》明确规定,管理人有勤勉尽责的义务。消极不参与债务人的涉诉涉
执活动,是未能勤勉尽责的直接表现,将引发严重后果。第二,管理人应合
理安排时间和人力资源。管理人接管债务人企业后,应积极主动的与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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