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行业课题成果集(20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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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成果集
中不合理支付劳动报酬及相关费用,不当履职致人损害,等等。
防范:第一,建立预决算制度。管理人可以将债务人支出划分为日常营
业事务支出和破产费用支出。针对各类费用支出,建立相应的预算和决算制
度,明确要求债务人每月定期向法院和管理人报送上月的开支决算及明细、
下月的开支预算。管理人接收汇报后,认真审核债务人每月的预算计划和决
算明细,确有必要时,可以要求经营负责人对开支明细作出说明或纠正相关
行为。第二,加强对资金收支的监管。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应及时开立管理
人银行账户,由该账户负责归集、管理债务人的业务收支;同时,管理人可
以要求债务人报备银行账户,并对报备账户的资金流水全面监管。
(2)方案不具有可行性的风险
方案不具有可行性的风险,是指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制订的方案因脱离
实际情况,缺乏可行性最终无法顺利实施。在三种破产程序中,管理人拟制
订的方案不尽相同。例如,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管理人需制作财产变价方案;
在破产重整程序中,需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期间的监管方案;在破产和
解程序中,需制作破产和解协议草案。实务中,管理人因方案可行性问题所
带来的风险数不甚数。例如,在某物业公司清算一案中,多名债权人起诉管
理人,起诉事由为资产处置时的定价过低;在某煤炭开采公司重整一案中,
管理人对重整期间的煤炭行情走势缺乏预判导致重整计划无法按原定计划
执行;在某劳保企业和解一案中,管理人对债务人经营环境和未来营收过于
乐观,最终导致和解协议无法按约执行。
防范:第一,提升尽职调查广度、深度。管理人在尽职调查环节的执业
质量将很大程度上决定方案的实用性。管理人前期的尽职结果,是制订方案
的基础。具体如何尽调,参见“四(三)”相关内容。管理人如果在制定方
案时发现前期尽调不充分,尚存未知情况的,须深究核实,经充分了解决策
环境和现状情况后形成方案,不能盲目乐观,心存侥幸。第二,管理人制定
方案时应综合权衡各利害关系人诉求,最终确定的方案必须经债权人会议表
决通过,报请人民法院备案登记。第三,管理人应确保制定的方案在技术上
可行、经济上合理、资源上可利用。技术上可行,是指债务人的经营模式和
资产结构、方案中的方法、实施步骤、财产变价方式等对实现方案目的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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