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行业课题成果集(20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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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成果集
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防范:第一,资料的保管,应预先制订相应的制度,经法院审查备案后,
严格执行;第二,财产的保管,应根据其性质、状态采取不同保管措施,如
鲜活易腐品为避免价值贬损应及时报告并处置后提存;土地、矿产、房屋、
场所、设备等重大资产,应聘请安保人员专门保管,并定期核查;施工工地、
矿山等特殊场地,应设立警告牌,并安排人员定期巡视。
(2)资产价值波动风险
资产价值波动风险,是指管理人针对价值波动较大资产,在履职期间选
择不恰当处置时点所带来的风险。因破产案件时间跨度长,债务人的资产价
值可能受供需关系、政策变动、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如对上市企
业的股票投资、持有的大宗商品,管理人选择资产处置时点时面临挑战。
防范:第一,管理人应对自身能力进行评估,如对特殊资产价值变化不
具备预测能力的,可以聘请外部投资专家,聘请时应注意评价其独立性,评
价要点与“四(一)2”相关部分类似。管理人决定自行判断的,应落实具
体负责人。无论选择哪种方式,管理人均应前置性地报请债权人委员会和人
民法院同意。第二,资产处置时点的选择,应书面记录决策依据和判断标准,
便于事后追溯查证。
(3)应收债权处置不当风险
应收债权处置不当风险,是指管理人在回收债务人对外应收债权的过程
中,因识别不充分、催收不力、消极不作为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债务人的资
产,主要由实物资产和对外应收债权两部分组成。对外应收债权,相比实物
资产无具体标的,清查、处置难度更大。实务中,对外应收债权能否顺利收
回,受多重因素影响,例如债务人财务账面记载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债权凭
证的完备情况、次债务人偿付能力、诉讼时效等。若管理人对应收债权处置
不当,一方面会因损害债务人、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等多方的利益进而
引发诉讼纠纷,另一方面会使债权人的债权清偿迟迟得不到实现,拖延破产
案件的办理进程。实务中,大多数管理人对债权催收积极性不足,如对不同
类型债权笼统采取发函形式,导致部分债权催收不达预期。
防范:第一,充分挖掘信息,识别账外应收债权。管理人应向债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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