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 - 行业课题成果集(20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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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成果集


               人应首先对线上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同时通过邮寄方式接收相应的纸质资料,

               并确保线上、纸质资料一致。对特别重大债权和资料异常债权,可通过录音、

               录频等方式核实并记录。第三,涉及债权人主动放弃债权申报的,管理人应

               保持全程控制并留痕佐证。即:管理人首先应确认债权人已收到债权申报通

               知书,其次应尽可能获取债权人放弃申报的书面承诺。

                    (3)债权审核信服力不足的风险

                    债权审核信服力不足的风险,是指因管理人在债权审核过程中存在逻辑

               不严谨、标准不统一等情形,造成审核结果不足以使债权人信服,进而引发
               债权人诉求表达和债权确认诉讼,甚至产生其他法律后果。例如,某纸业公

               司管理人在债权审核时,将不具有职工身份性质的集资债权划入职工债权并

               予以公示,导致受偿顺位认定错误,最终被法院作出更换管理人的决定。另

               外,因现行法律制度不健全,实务中存在许多法律盲区问题,具体案例参见

               “三(一)1”相关部分。管理人对此类争议较大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或

               者标准不统一,也可能招致债权审核结果被质疑。

                    防范:第一,管理人在审查过程中应时刻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审慎执业,
               将债权申报资料与从债务人接管到的资料仔细比对分析。第二,管理人应于

               审查工作开始前,组织业务精干力量提前开展以下工作,工作成果供其他人

               员学习借鉴,避免不同审查人员因对相同法律或事实的认识不同给出不同审

               核结论。可开展的工作内容有:其一,分析债权类型,针对不同债权制订不

               同的审查规则。债权分类常有普通职工债权、董监高职工债权、税费债权、

               金融债权、民间借贷债权、对外担保债权、经营性债权等;其二,针对个案

               中存在的明股实债、票据追索纠纷、执行回转债权认定、消费性购房款返还

               计算、产品质量索赔等疑难法律问题提前研究,统一思路,并就解决思路提

               前与政府、人民法院、债权人等充分沟通;其三,对复利、违约金和迟延履
               行金计算规则等重复性较强的问题提前检索,统一测算规则。第三,管理人

               应制定统一的认定标准。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以直接生效法律文书

               确认,但需要注意核查判决文书中本金、违约金及利息等计算方式是否正常;

               无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应结合债权申报材料中的证据、债务人财务记

               录或其他证明文件进行确认,但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能列入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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