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行业课题成果集(20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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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成果集


               实质是对发起机构权力与可变回报量级和可变动性的综合考虑。

                    如第四部分一(一)所述,发起机构在 SPV 中享有的可变回报通常包括:

               发起机构取得的固定或浮动管理费、因持有资产支持证券份额而获得的收益、

               因提供信用增级或支持等而获得的补偿或报酬、可能发生或承担的损失。具

               体评估时,应考虑:(1)发起机构享有的可变回报在总可变回报中的占比;

               (2)其可变回报的可变动性;(3)其可变回报风险与其他投资方是否存在

               区别,以及对其行为的影响。

                    在增信方式中,发起机构持有次级份额、发起机构提供信用担保、发起
               机构承担差额支付义务、发起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并收取报酬的方式,均导

               致发起机构在 SPV 中承担可变回报,且其面临的风险通常与一般投资者不同,

               从而需要判断发起机构因在 SPV 中持有上述利益所享有的可变回报量级和

               可变动性。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发起机构在 SPV 中不持有任何份额,仅

               通过提供信用担保或承担差额支付义务的方式提供信用增级的情况,虽然发

               起机构在 SPV 中除服务费外不享有其他任何收益,但其承担了风险,且其面

               临的可变回报风险与其他投资方很大概率不同,仍需考虑其在 SPV 中的可变
               回报的量级和可变动性。

                    如第四部分一(一)所述,根据实务操作惯例及历史监管经验,发起机

               构的可变回报量级在 20%以下,通常表明发起机构为代理人;30%以上,通

               常表明发起机构为主要责任人,同时需要兼顾考虑可变回报的可变动性和量

               级;20%-30%之间,需进一步考虑其为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某些交易结构中,提供增信措施的可能是发起机构的关联企业,在判断

               发起机构是否控制 SPV 时,应将发起机构及其所有子公司(包括控制的 SPV)

               作为一个整体考虑。

                    2.影响基础资产终止确认的信用增级方式
                    (1)对风险报酬转移的影响

                    信用增级方式对判断基础资产终止确认的影响,主要是考虑其导致发起

               机构保留基础资产所有权上风险和报酬的程度。

                    发起机构往往通过提供信用担保、差额支付以及持有资产证券化产品的

               次级份额等增信措施导致保留基础资产所有权上的部分风险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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