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行业课题成果集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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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2010 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和中国银监会《2010 年二


               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通报会议》统计,截止 2009 年末,我国地方政府投


               融资平台由原来的 3000 多家扩展到 8000 多家,总资产规模达到 9 万亿元人

               民币,其中贷款规模约为 7.38 万元人民币。县级地方投融资平台发展到约


               5000 家,约占平台总数 60%,贷款余额约为 2.2 万亿元人民币,占贷款总额


               29%,平台公司呈现向县级城市纵深发展的趋势。


                    4.规范调整阶段

                    2010 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


               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规范地方平台公司的管理问题。2011 年 10 月 20


               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允许深圳、广东、浙江、和上海的地方政府,在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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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审批额度后发行市政债券 ,以此来降低地方政府对平台公司融资的依
               赖。2012 年 3 月,银监会召开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会


               议”,明确规定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可新増平台公司的贷款额度,严控平台


               公司的贷款规模。尤其是在 2014 年8月《预算法》修改后,明确规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自行发行债券筹集经济建设的部分资金;加

               上 2014 年 10 月为配合新《预算法》,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


               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部门可以举债,但不得通过企


               业或事业单位举债。这一系列政策意见出台,进一步切断了地方政府通过平


               台公司融资的渠道,真正触及到平台公司生存的根本,对平台公司的规范治

               理越来越严格,促使各平台公司转型调整、逐步市场化、规范化。


                    5.收缩转型阶段


                    2016 年以来,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各平台融资受到了来自国务院及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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