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行业课题成果集(20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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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成果集
表 3 内外部信用增级手段
内部信用增级 外部信用增级
优先/次级结构 相关方担保
出售者追索权 信用证
超额抵押账户 信用违约互换
现金抵押账户 保险
储备基金 流动性支持
利差账户 差额支付承诺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采取内部增信的措施,且主要集中于采用优先
/次级结构的方式。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增信措施更为多样,除了内部方式中最
常使用的优先/次级结构以外,如流动性支持、担保等外部增信措施也被频繁
引入到交易结构中。
法律机构:对发起人和基础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参与资产证券化方案设
计,解决 SPV 构建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出具发行的法律意见书,为证券化产
品到期后的终止和清算提供法律服务。
会计机构:提供会计和税务咨询,明确会计确认和会计计量,出具《会
计处理意见书》《商定程序报告》《税收安排意见书》《现金流预测报告》
等专业意见,在产品存续期对 SPV 进行审计,审计产品清算报告。
投资人:资产支持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一般分为公众投资人和机构
投资人。
本报告主要就资产证券化交易中发起人涉及的会计处理问题:发起人对
资产证券化涉及的特殊目的载体(SPV)的合并判断以及发起人表内基础资
产终止确认的判断,进行讨论分析。
二、资产证券化的主要交易结构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资产支持证券累计发行 8,047 单,发行总额已超
13 万亿元,根据监管部门分类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累计发行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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