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行业课题成果集(20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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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成果集



                                               表 3 内外部信用增级手段
                                         内部信用增级                    外部信用增级
                                         优先/次级结构                    相关方担保
                                         出售者追索权                        信用证

                                         超额抵押账户                    信用违约互换
                                         现金抵押账户                         保险
                                           储备基金                     流动性支持
                                           利差账户                    差额支付承诺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采取内部增信的措施,且主要集中于采用优先
               /次级结构的方式。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增信措施更为多样,除了内部方式中最

               常使用的优先/次级结构以外,如流动性支持、担保等外部增信措施也被频繁

               引入到交易结构中。

                    法律机构:对发起人和基础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参与资产证券化方案设

               计,解决 SPV 构建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出具发行的法律意见书,为证券化产

               品到期后的终止和清算提供法律服务。

                    会计机构:提供会计和税务咨询,明确会计确认和会计计量,出具《会

               计处理意见书》《商定程序报告》《税收安排意见书》《现金流预测报告》

               等专业意见,在产品存续期对 SPV 进行审计,审计产品清算报告。
                    投资人:资产支持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一般分为公众投资人和机构

               投资人。

                    本报告主要就资产证券化交易中发起人涉及的会计处理问题:发起人对

               资产证券化涉及的特殊目的载体(SPV)的合并判断以及发起人表内基础资

               产终止确认的判断,进行讨论分析。

                    二、资产证券化的主要交易结构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资产支持证券累计发行 8,047 单,发行总额已超
               13 万亿元,根据监管部门分类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累计发行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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